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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6-30 共查到判决文书 毛某相关记录72条 . 查询时间(0.116 秒)
被告人毛芳杰,男,1989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暂住地上海市崇明区,户籍所在地浙江省。辩护人张力,上海市恒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崇检刑诉〔2021〕2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芳杰犯开设赌场罪,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洋阳、被告人毛芳杰及本院通过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毛某某,男,1986年7月27日出生,户籍在江西省乐平市。原审被告人郭某,男,1994年1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在陕西省铜川市。原审被告人郑某某,男,198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浙江省,暂住上海市青浦区。原审被告人王某某,男,1988年2月26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浙江省。原审被告人张某某,男,1985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在贵州省清镇市。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毛履申,男,1956年8月29日出生,户籍所在地上海市。辩护人钱昌杰,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赵荣玉,女,1959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普陀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赵荣玉、毛履申犯合同诈骗罪一案,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作出(2020)沪0114刑初27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毛履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
再审申请人刘敬元因与被申请人乐亭县毛庄镇人民政府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2民终19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刘敬元申请再审主要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定性不准、违背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一)再审申请人已依约将价款全部交清,被申请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时至今日未办理土地性质变更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手续等权证的变更事...
被告人毛晓伟,男,1988年7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在江苏省苏州市,暂住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7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晓伟犯盗窃罪,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林静、被告人毛晓伟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安毛,男,1989年1月3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暂住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55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安毛犯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于2021年5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安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毛健名,男,1997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在四川省,暂住本市静安区。辩护人蒋冰冰,上海市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黄检刑诉〔2021〕18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毛健名犯交通肇事罪,于2021年3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毛健名及上海市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
罪犯毛伟明,男,1967年2月2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长沙县人。现在湖南省郴州监狱服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2日作出(2018)湘01刑初33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毛伟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抗诉。2018年7月18日交付执行。执行机关湖南省郴州监狱提出减刑建议书,经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审核,于2021年3月24日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在...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季毛球犯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20年12月2日作出(2020)苏0803刑初573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季毛球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2019年8月31日13时50分许,被告人季毛球驾驶牌号为苏H××...
罪犯毛必利,男,1969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浙江省临海市人。现在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2日作出(2015)二中刑初字第167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毛必利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0元,责令其与同案被告人退缴人民币52725701.83元,上缴国库;在案冻结的银行账户内...
上诉人何克钧、逯久喜、毛晚堆因诉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一案,不服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1行初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何克钧、逯久喜、毛晚堆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起诉和上诉。
罪犯毛春梅,女,1972年3月15日出生,汉族,湖南省岳阳县人,现在广西女子监狱服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1日作出(2015)梧刑一初字第3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毛春梅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毛春梅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3月23日作出(2016)桂刑终26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毛春梅撤回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16年4月20日交付广西...
罪犯毛自武,男,1974年3月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现在广西贵港监狱服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9日作出(2015)南市刑一初字第13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毛自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定期限内无上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016年8月10日交付广西贵港监狱执行。执行机关广西贵港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并经广西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于2021年1月...
罪犯毛加胤,男,1962年10月20日出生于湖北省仙桃市,汉族,初中文化,现在云南省玉溪监狱服刑。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3日作出(2016)云04刑初12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毛加胤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裁判生效后,该犯于2017年3月10日被交付执行。现该犯服刑已满3年。执行机关云南...
罪犯毛勇,男,汉族,1971年4月9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初中肄业文化。现在黑龙江省香兰监狱服刑。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2日作出鹤刑一初字第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毛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毛勇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27日作出黑刑一终字第16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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