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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广西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联系全区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广西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助推法治广西建设的重要力量。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成立于1981年8月,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自治区党委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山东省法学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山东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山东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山东省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代管。
安徽省法学会是中共安徽省委领导的人民团体,是安徽省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与团结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全省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徽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由省委政法委管理。
青海省法学会成立于1983年10月,至今历经七届。2014年1月,理顺了管理体制,现由省委政法委管理、省委有关领导联系。该届理事会于2014年8月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时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光荣当选青海省法学会会长。2015年5月,青海省委批准省法学会设立党组。2016年4月20日,青海省法学会七届三次理事扩大会议选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勇为省法学会会长。
湖北省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
2022年6月11日,由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医疗保障法理论与实务问题”专题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本次会议邀请了来自全国多所高校、国家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各级法院、人社部门等理论和实务专家共同围绕“医疗保障法理论与实务问题”专题展开会议研讨。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房海军老师应邀出席本次会议,并做大会主题报告。
葫芦岛市法学会现有机关事业编制4名,其中,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下设6个学科研究会和6个县(市)区法学会,拥有会员2019人。全市6个县(市)区都分别建立了“法治实践基地”,并有127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法律顾问站”。
铁岭市法学会组建于1987年9月,2005年,由市司法局管理转为铁岭市委政法委代管。市法学会机关定编4人,其中专职副会长1名(正县级),秘书长1名(副县级),内部设立综合科,配科长1名(正科级),工作人员1名。成立中共铁岭市法学会党组,党组书记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第一副会长担任,专职副会长、秘书长为成员。
朝阳市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朝阳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团体,是朝阳市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力量,是朝阳市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阜新市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是中共阜新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代管的人民团体,是阜新市法学界、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和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力量,是阜新市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