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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狐公司)诉被告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畅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4年11月14日、2015年2月12日召开了庭前会议,2015年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两原告共同的委托代理人刘新焱、被告委托代理人张霁到庭参加了诉讼。经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团车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闻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达加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法定代表人赖俊杰,该公司总经理。上诉人团车互联网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沪知民初字第395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原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刘德乐。委托代理人杨忠勤,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美斯恩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孙曦东。委托代理人陈娴。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张朝阳。委托代理人李珍。本院在审理原告合一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美斯恩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
原告浙江东阳天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3-015-A。法定代表人陆雯。委托代理人杨忠勤,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美斯恩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孙曦东。委托代理人陈娴。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张朝阳。委托代理人李珍。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东阳天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美斯恩网络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搜狐...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江月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吴利龙。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江月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期间,原告于2014年9月2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本院提出撤...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中数优逸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韩日刚。  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中数优逸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达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胡燕萍。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达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达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胡燕萍。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达宇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中数优逸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韩日刚。  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中数优逸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7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驰速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陈果果。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驰速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期间,原告于2014年3月27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本院提出...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立纯好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法定代表人许悦。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立纯好互联网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期间,原告于2014年3月11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本院提...
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姚壮宪。委托代理人施建星,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朱燕婷,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昊峰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投资人缪仁铿。本院在审理原告软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昊峰互联网上网服务中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期间,原告于2014年3月3日以双方已达成和解并履行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
本院在审理原告汪晓平诉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汪晓平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宁舟浩,男,汉族,1975年4月8日出生,山东省济南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职员,住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纬二路174号。 委托代理人张杰,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中关村东路1号院威新国际大厦10层01-02房间。
原告龙漾,男,汉族,1977年2月10日出生,自由摄影师,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6号14-2-23室。 委托代理人原江,北京市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威新国际大厦10层01-02室。 法定代表人张朝阳,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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