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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来调解!近日,湖北武汉新洲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中心正式成立,下设办公室及18个基层服务站,遍及全区,就近为市民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及维权援助。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对一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这是海南法院审结的首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治理格局,近日,江西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与珠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商标侵权案件。
近日,广东珠海市知识产权局与市版权局、市公安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出台,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制定纠纷快速处理规范,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整体办案周期相比法定办案时限压缩55%以上,大幅缩短纠纷解决时间,降低维权成本。
2022年上半年提交给韩国工业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申请,月均申请量同比增长了27.7%。调解机制通过当事人之间的对话和协议解决纠纷,最近成为解决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争端的新选择。
2022年6月30日,西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委托,组织召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专家咨询会,就受理的1起实用新型专利纠纷案件开展研讨,听取专家意见。
一些企业在经营困难或直接融资遇到障碍的情况下,以员工名义向外借款,类似的情况还有公司借贷请员工担保、公司让员工“挂名”担任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公司借员工账户转账借贷款等。
2022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配套典型案例,该批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法律适用规则的有益探索及经验总结,涉及长江防护林保护、黑土区周边荒山治理、森林火灾防治、绿色金融等多方面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2年4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在江歌母亲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之前,双方争讼在网络发酵已久。本案被告所在地的一审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甫一宣判,社会各界即议论纷纷,法律界也高度关注本案,且对裁判文书存有争议。2022年2月16日上午,该案二审在青岛中院开庭,经过近4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诚信是最大的商业伦理。 如今,二手车交易市场如火如荼,但二手车交易本身便存在较大的交易风险,尤以“涉水车”纠纷最为典型。作为购买方,买者自慎,应对车辆本身及出售者尽到详尽的审查义务;对出售者而言,更应对交易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于购买者如实全面告知交易车辆的状况,若未如实告知所售车辆的重要信息,构成欺诈。从法律上来看,单纯的不告知真实情况的消极缄默行为并不必然构成欺诈,只有在根据特别的法律规定、诚实...
债权人撤销权作为合同保全制度的一种。实践中,债务人往往采取赠与、无息借贷、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证责任、将财产设定担保、遗赠、捐助、债务免除、放弃债权等多种隐蔽的合同行为实施诈害债权人的行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被继承人生前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实施的无偿处分房产行为,而引发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本案例通过穿透式思维审查,对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及撤销权行使范围、行使效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
2022年2月22日,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工作推进会以视频方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的需要,以实际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管辖的专门性规范,司法实践在适用既有国内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规则的基础上,逐渐摸索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适用的管辖规范。尽管近期司法实践围绕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纠纷创设了 “适当联系”“更密切联系”等管辖标准,但是这种由下而上的规则形成方法并不利于形成对法律的稳定预期。应构建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国际司法管辖的一般规则,具体解决专属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合并管辖、临时...
近年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纠纷案件出现了逐年增加的态势,但由于其纠纷的数量和标的额都比施工合同少很多,致使勘察、设计合同纠纷在实践中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有关疑难问题也没有得到系统的研究,容易造成此类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对于广大勘察、设计企业来说,每一笔少付的勘察费、设计费都是企业的损失,特别是因证据不足导致勘察、设计费未被支持的情况,更是教训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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