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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36-150 共查到法学 掩饰相关记录255条 . 查询时间(0.091 秒)
被告人黄某,男,汉族,户籍在湖南省益阳市。辩护人叶文慧,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徐检刑诉(2021)44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林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某及其辩护人叶文慧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
被告人刘1,男,1990年2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辩护人杜茂凤,上海三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刘2,男,1990年2月4日出生,户籍地四川省,住四川省。辩护人程凤,上海三越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241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1、刘2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6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合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审被告人黄惠玉、张之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作出(2020)沪0105刑初951号刑事判决。原审法院判决:一、被告人黄惠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二、被告人张之围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三、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被告人李某3,男,1989年2月16日生,土家族,户籍地重庆市,暂住重庆市。辩护人何棣伟,上海国域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126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某3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因发现有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某某出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2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门某、章某、罗某某、王某某、曾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4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程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门某及辩护人高颖律师、被告人章某及辩护人胡学娟律师、被告人罗某某及辩护人江琳律师、被告人王某某及辩护人王洋律师、被告人曾某某到庭参加诉...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21〕44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姚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侯某某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傅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姚某、侯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21〕4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盛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三部刑诉[2020]19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苗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0年11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5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马淑娟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苗某及其辩护人梁帮辉、高学明到庭参加诉讼。检察机关建议本院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钱立宏:你为自己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1刑初583号刑事判决及本院(2020)沪02刑终1340号刑事裁定提出异议,你认为本案在罪名定性上存在错误,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没有认定你有认罪认罚、坦白等从轻、减轻刑罚的情节,二审审理未听取辩护人意见开庭审理,你据此认为本案判决错误,请求本院撤销上述裁判,对此案予以再审。
被告人杨某某,男,2001年9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住广东省东莞市。辩护人程晓菲,上海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169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4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合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某及本院通...
被告人廖某某,男,1989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福建省永安市。辩护人李建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沪虹检刑诉〔2021〕4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黄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廖某某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韦宏胜(XXXXXXXXXXXXXXXXXX),男,1985年5月30日生,汉族,户籍在安徽省泾县云岭镇北贡村祥山组125号,暂住本市嘉定区。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普检刑诉〔2021〕3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韦宏胜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管辖。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罪犯贺孝卫服刑以来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予减刑。综合考察其犯罪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结合检察机关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贺孝卫减去有期徒刑...
罪犯冯志丹,男,1983年11月6日生,汉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8日作出了(2018)沪0118刑初64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冯志丹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监狱总医院于2021年6月3日提出假释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提讯了罪犯冯志丹。审理期间于2021年6月...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崇检刑诉〔2021〕1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金泉、宋春球、叶结兵、夏自杰、王立彬、徐济平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4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本院受理后依法转为普通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检察员施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金泉、叶结兵、夏自杰、徐济平及本院通过上海市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为其指派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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