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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研究报告:进入WTO的中国产业》余永定 郑秉文 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年1月ISBN7-80149-269-2目录序英文摘要导论:“入世”后的中国一、入世后的利与弊二、入世后的两岸三地三、入世对中国各产业的影响分报告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动态一般均衡分析一、中国的市场准入承诺二、研究方法三、要素禀赋,比较优势和中国与世界经济的相互联系四、基准情形和模拟方案...
在2006年11月4日开幕的中非领导人与工商界代表高层对话会暨第二届中非企业家大会上,中国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和非洲工商会联盟主席麦斯里共同宣布,他们于5日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宣告中国―非洲联合工商会成立。中国―非洲联合工商会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贸促会)与非洲商业、工业、农业、服务业商会联盟(非洲工商会联盟)共同组建,旨在创建并发展中国和非洲工商界在贸易、投资、技术转让、服务业、工业等领域开展...
由北京系统工程学会承办的第五届WTO与中国国际学术年会于2006年10月30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陈准民教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唐若昕先生致开幕词。成思危副委员长向会议发来了贺词。随后会议在新闻发布厅和河北厅同时举行。
以“共同的需要、共同的未来”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2006年10月31日上午在广西人民会堂开幕,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开幕式,温家宝在开幕式上发表了题为《共同谱写经贸合作的新篇章》的演讲。
证券时报2006年10月10日讯 作为全球高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为世界各大财经资讯集团带来了无限商机和丰厚的回报,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全球新闻和信息提供商路透集团周一宣布,将在中国投资1000万美元成立研发中心,用于发展路透3000Xtra金融信息桌面终端等核心产品,并预计未来三年内该中心员工将扩大两倍至600人。
为全球商业服务的国际商会(ICC),是世界上重要的民间经贸组织,成立于1919年,总部在巴黎。其宗旨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其工作方式为:制订国际经贸领域的规则、惯例并向全世界商界推广;与各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对话,以求创造一个利于自由企业、自由贸易、自由竞争的国际环境;促进会员之间的经贸合作,并向全世界商界提供实际的服务等。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 China Society for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Studies (简称 “ 世贸会 ”CWTO )是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从事世贸组织有关经济和贸易问题研究及国际合作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2006年9月10日,由世界经济论坛与中国企业联合会共同举办的“世界经济论坛第26届中国企业高峰会”在北京召开。记者在会议上感受到,在新的经济形势下,中国如何利用创新能力,并寻找到新的、更加有效和公平的方式来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成为与会者最为关心的问题。
中国广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GIETC)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国有外经企业。该公司总部设在中国广州市,并在孟加拉,加纳,哥伦比亚,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公司历经十七年的发展,先后在世界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业务活动,设立分支机构和委派业务代表,连续六年进入中国进出口额最大的500家企业行列,形成了良好的经营格局。
正在智利进行正式友好访问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006年9月6日在圣地亚哥出席了中智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推动中智经贸合作迈上新台阶》的主旨演讲。
世界经济论坛与中国企业联合会二○○六年九月五日在北京联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来自二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五百余名嘉宾将于本周日聚首北京,参加九月十日至十一日召开的“第二十六届中国企业高峰会”。本次峰会的主题为“着力创新,持续发展:中国的创新之路”。
中国外资     中国外资  商务部  商务出版社       2008/1/9
中国外资》杂志创刊于1992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管、中国商务出版社主办、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协办的中国外资领域权威性经济月刊。自创刊之初,即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十几年来,在宣传中国外资政策,吸引外商在中国投资,介绍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与管理经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
中国与东盟科技经济合作网”是由国家科技部支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主办,中南部分省市科学技术厅(委、局)协办的一个集国家管理与商务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网站。该网站的建设目的是:通过“中国与东盟科技经济合作网”,进一步加强我国与东盟十国的科技与经济合作,扩大对外交流,促进我国和东盟十国的经济快速增长。
中国商务部二○○六年八月八日公布了《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这项《规定》指出:制定本规定是为做好国外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工作,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并说,本规定适用于针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工作,包括新立案调查、复审调查、反吸收调查、反规避调查等。
雷达,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西方经济学、国际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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