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31-45 共查到“法学 童某”相关记录80条 . 查询时间(0.109 秒)
郭某某童某某等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郭某某 童某某 非法经营 刑事判决书
2021/10/22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9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童某某、贺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3月4日立案,依法适用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乔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某、童某某、贺某某及辩护人彭满元、李小虎、徐建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郭某某童某某等非法经营一审刑事判决书
郭某某 童某某 非法经营 刑事判决书
2021/10/23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9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某某、童某某、贺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3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年3月4日立案,依法适用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乔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某、童某某、贺某某及辩护人彭满元、李小虎、徐建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童元元盗窃二审刑事裁定书
童元元 盗窃 刑事裁定书
2021/10/27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童元元,男,1985年4月8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童元元犯盗窃罪一案,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2021)沪0114刑初502号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童元元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童元元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童元元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认定原审被告人童元元犯...
童文涛交通肇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童文涛 交通肇事 刑事裁定书
2021/8/7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童文涛,男,1990年10月27日出生于上饶市信州区,汉族,初中文化,电焊工,户籍所在地信州区灵溪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2020年6月28日经上饶市公安局决定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11日经信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2021年1月26日经信州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次日由上饶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上饶市看守所。辩护人陈林志,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上...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文轶卫(绰号光头,曾用名文辉),男,1982年2月21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安岳县,捕前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2019年3月9日因吸毒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行政拘留14日,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1年8月12日被安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1年10月17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3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褚童副教授(图)
褚童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硕士生导师 副教授
2020/11/16
褚童,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浙江省文化与旅游法研究会理事。专著:TRIPS协定下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出版,独著。
童军故意杀人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童军 故意杀人罪 刑罚变更 刑事裁定书
2021/12/12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4月7日作出(2016)浙08刑初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童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浙江省第六监狱于2020年9月2日提出减刑建议,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本院立案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
在国家管辖海域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司法管辖权,不但是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海洋秩序的紧迫现实需要,对于推动我国刑法的现代化和国际化也有一定的意义。《国家管辖海域刑事管辖权问题研究》共分为七章:海上犯罪和国家管辖海域刑事管辖权概述,国家管辖海域范围的确定,内水、领海及毗连区刑事管辖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刑事管辖权,国际条约中海上犯罪刑事管辖权,我国海洋刑事立法和司法的完善,海上污染行政执法与刑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童德华教授(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博士生导师 童德华 教授 中国刑法
2019/8/22
童朝水非法经营减刑假释刑事裁定书
童朝水 非法经营 减刑假释 刑事裁定书
2021/9/23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1日作出了(2015)静刑初字第24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童朝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四岔河监狱于2018年11月1日提出假释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依法提讯了罪犯童朝水。审理期间于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4日对本案依法予以了公示。公示期限内...
童有炳盗窃二审刑事裁定书
童有炳 盗窃 刑事裁定书
2021/10/26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童有炳,男,1987年12月1日出生,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童有炳犯盗窃罪一案,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2018)沪0118刑初1189号刑事判决。童有炳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刘爱童副教授(图)
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刘爱童 副教授 法律制度
2018/4/28
刘爱童,1957年7月生,男,湖北省咸丰县人。法学硕士,副教授,湖北省法学会会员,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学领域主要从事经济刑法方向研究,宪法学领域主要从事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法律制度研究。
罪犯童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
罪犯童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罚变更 刑事裁定书
2018/1/3
罪犯童超,男,汉族,1965年10月9日生,初中文化,安徽省长丰县人,现在安徽省巢湖监狱服刑。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3日作出(2010)合刑初字第2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童超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童超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8月6日作出(2010)皖刑终字第0313号刑事裁定...
罪犯童东华,男,1978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临安市人,初中文化程度,住浙江省临安市。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作出(2015)杭临刑初字第564号刑事判决,以罪犯童东华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上缴国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杭州市东郊监狱于2017年5月26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