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民事文书 叶某”相关记录25条 . 查询时间(0.12 秒)
朱云韬申请再审称,请求:再审,纠正原判不当,撤销二审判决。主要理由:一、一审法院超期审理。二、二审法院开庭时只有审判员一名、书记员一名,但判决书出现法院相关人员四名。三、判决书列明“本院二审期间,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二审判定无证据,事实上是二审上诉时,已提交新证据。四、二审庭讯时,审判员事先不看卷宗,请有关部门调取庭审录像查证。五、当上诉人向审判员提出相关疑问时,审判员粗暴打断,请有关部门查证开...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叶浪,男,1970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赤壁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原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住所地这就是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新大路251号。负责人:徐琪,该行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德新,浙江金道(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叶浪因与被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
陈伟建叶小貌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陈伟建 叶小貌 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2021/12/13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陈伟建,男,1989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委托诉讼代理人:项若森,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叶小貌,男,1976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瑞安市。再审申请人陈伟建因与被申请人叶小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3民终4433号民事判决,依据《...
陈某张某1等高某张某2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中国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杭州和谐置业有限公司叶某离婚后财产分割以及儿子探视权纠纷再审审查和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陈某 张某1 高某 张某2 杭州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建德分中心 中国商业银行股份 建德支行 杭州和谐置业 叶某 离婚 财产分割 探视权纠纷 审判监督 民事裁定书
2021/12/13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陈某,女,1968年7月3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建德市。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高某,女,1991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建德市。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2,男,1991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建德市。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德分中心,住所地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12...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福建省顺捷物流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区福建省顺捷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整座。诉讼代表人: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省顺捷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明,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初坚,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叶立强,男,1976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再审申请人王永富因与被申请人叶亚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10民终35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永富申请再审称,(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被申请人不仅没有按照(2016)冀1025民初3793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履行而且继续侵占申请人的桩基,并于2020年3月左右在其桩基上搭建彩钢房,挖空正房...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开源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17号湘商·世纪鑫城四楼。法定代表人:罗可大,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邹鹏,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惠安县净峰镇湖街。法定代表人:邱仅生,该公司董事长。一审第三人:叶金煌,男,1953年1月8日出生,汉...
王叶平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王叶平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审判监督 民事裁定书
2020/6/17
再审申请人王叶平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2民终7153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王叶平申请再审称,与案涉交通事故相关的事故认定书及损害赔偿调解结论中均不是其本人所签,其已在与事故相涉的三次诉讼中就事故认定书发表上述质证意见。其在一审庭审前未收到上述事故认定书,系剥夺其合法权益。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作出的三份判决判...
再审申请人卫忠、张明池、卫志贤与被申请人叶小弟、一审被告上海中营置业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卫佳业、陈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沪01民终576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付进平因与被申请人卢叶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5民终26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诉人谭子建因与被申诉人陈昌弟、叶玉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吉01民终4107号民事判决,向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申诉。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吉检民(行)监[2019]22000000087号民事(行政)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本院于2019年5月30日作出(2019)吉民抗11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别亚楠、...
蔡金排与叶志典、陈长太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蔡金排与叶志典、陈长太追偿权纠纷 一审 民事判决书
2019/11/19
原告蔡金排与被告叶志典、陈长太、厦门市嘉福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福园物业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蔡金排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孟强,叶志典委托诉讼代理人许清松、黄传斌,厦门市嘉福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正直、委托诉讼代理人蔡家芳到庭参加诉讼。陈长太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武汉金叶惠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叶惠民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汉绿洲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洲公司”)、范晓、郭小霞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2015)鄂武昌民初字第302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中舟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殷叶龙,该公司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孙涛,江苏金陶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殷叶龙,男,汉族,1952年12月6日出生,住上海市闵行区。委托代理人郁苏宁,江苏共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上海中舟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舟公司)因实用新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民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