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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6-30 共查到知识库 法学 石某相关记录306条 . 查询时间(0.64 秒)
罪犯石万海,男,1975年3月29日出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剑河县人。现在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日作出(2016)浙07刑初2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万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石万海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审理,于2017年3月31日作出(2016)浙刑终35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甘肃三联巨能环保热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渭源街热源厂。法定代表人:魏万亭,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刘鹏,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兰州兰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94号。法定代表人:亓军正,该公司总经理。再审申请人甘肃三联巨能环保热源...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石朝峰,男,1976年10月20日出生于上海市,XX,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因本案于2020年11月2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自报黄祥,男,1989年9月10日出生于湖北省英山县,XX,初中文化,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英山县;2008年5月因赌博行为被处行政拘留3日;因本案于2020年11月21日被...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6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某某、杨某2、于某某、刘某2、汪某、刘某3、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某某、杨某2、于某某、刘某2、汪某、刘某3、张某某及辩护人李飞、凌凌、陈建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丁根石,男,1957年1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辩护人沈尧非,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1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根石犯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舒丙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丁根石及其辩护...
再审申请人齐伟伟因与被申请人石占峰、邯郸市永年区畅盈汽车运输队、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邯郸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4民终41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齐伟伟申请再审称,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齐伟伟在增驾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发生交通事故...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欧阳君明、郑小平、郑伟、王帅、石金群、徐长征、程聪、刘兴兴、崔仁鹏、周亚军、熊涛、周丽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2021)沪0120刑初5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欧阳君明、郑小平、郑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不开庭审理。现...
罪犯石某某,男,1990年3月1日生,汉族。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4日作出了(2018)沪0113刑初230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南汇监狱于2021年6月3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2日对本案依法予以...
被告人石宇峰,女,1995年5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暂住内蒙古自治区。辩护人李建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1〕6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宇峰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曲某某,被告人石宇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
被告人石宏梨(自报,男,199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暂住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8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宏梨犯介绍卖淫罪,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须洁慧、被告人石宏梨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石艳梅(曾用名石艳莉,女,1987年9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在四川省广安市。辩护人沈忱,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0〕36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荆建伟、石艳梅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荆建伟、石艳梅及辩护人谢政武、张凡...
被告单位上海鑫耀鼎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诉讼代表人吴朝辉,男,1976年3月7日生,住上海市闵行区。被告人朱石磊,男,1973年10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上海市闵行区,住上海市松江区。辩护人王振,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崇检刑诉〔2021〕1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鑫耀鼎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人朱石磊犯虚开发票罪,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
被告人石某,女,1989年1月7日生,汉族,户籍地及现住地均在辽宁省瓦房店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浦检刑诉〔2021〕24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21年6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鲍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申请人石5。法定代理人石某3。诉讼代理人吴榕,上海徐卫红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医申〔2021〕1号申请书,于2021年5月18日向本院申请对石5强制医疗,本院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受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6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某某出庭履行职务,被申请人石5及其法定代理人石某3、上海市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上海徐...
再审申请人人保财险沧州分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石天全、陈军杰、青县交通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沧州中级人民法院(2020)冀09民终553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人保财险沧州分公司申请再审称,事故发生后,陈军杰存在逃逸行为,商业三者险条款明确约定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遗弃被保险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属于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赔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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