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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知识库 刑事文书 石某相关记录87条 . 查询时间(0.256 秒)
罪犯石某,男,1995年1月12日生,XX,吉林省汪清县人,初中文化,现在上海市周浦监狱服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6日作出了(2014)松刑初字第208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罪犯石某曾于2...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石永民,男,1972年12月15日出生于山东省冠县,XX,小学文化,系来沪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冠县,暂住本市奉贤区;因本案于2020年12月23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1月6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奉贤区看守所。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审被告人石永民犯故意伤害罪一案,于2021年9月1日作出(2021)沪0120刑初213号刑事判决。...
罪犯石立杉,现在上海市南汇监狱服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二○○九年九月十四日作出(2009)杨刑初字第478号刑事判决,认定石立杉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沪一中刑执字第2525号刑事裁定,对罪犯石立杉减去有期徒刑一年。执行机关上海市南汇监狱于二○一五年一...
罪犯石某,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现在山西省汾阳监狱服刑。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30日作出(2017)晋02刑初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被告人石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郑某、马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6480元。判决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抗诉、上诉,本院于2017年6月29日作出(2017)晋刑...
犯石整勇,男,1984年5月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重庆市梁平县人。现在浙江省第六监狱服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18日作出(2017)浙06刑初1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整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被告人石整勇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复核审理,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2017)浙刑终304号刑事判决,维持并核...
罪犯石祖林,男,1973年4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遂宁市人。现在浙江省金华监狱服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30日作出(2014)遂中刑初字第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祖林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000元。宣判后,被告人石祖林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于2015年3月4日作出(201...
罪犯石万海,男,1975年3月29日出生,侗族,小学文化,贵州省剑河县人。现在浙江省第一监狱服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1日作出(2016)浙07刑初2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万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石万海不服,提出上诉。本院经二审审理,于2017年3月31日作出(2016)浙刑终35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院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石朝峰,男,1976年10月20日出生于上海市,XX,中专文化,无业,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因本案于2020年11月21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上海市松江区看守所。原审被告人自报黄祥,男,1989年9月10日出生于湖北省英山县,XX,初中文化,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英山县;2008年5月因赌博行为被处行政拘留3日;因本案于2020年11月21日被...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静检刑诉〔2021〕6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某某、杨某2、于某某、刘某2、汪某、刘某3、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谈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石某某、杨某2、于某某、刘某2、汪某、刘某3、张某某及辩护人李飞、凌凌、陈建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丁根石,男,1957年1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闵行区。辩护人沈尧非,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由上海市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闵检刑诉[2021]11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根石犯容留卖淫罪,于2021年7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舒丙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丁根石及其辩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欧阳君明、郑小平、郑伟、王帅、石金群、徐长征、程聪、刘兴兴、崔仁鹏、周亚军、熊涛、周丽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作出(2021)沪0120刑初57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欧阳君明、郑小平、郑伟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不开庭审理。现...
罪犯石某某,男,1990年3月1日生,汉族。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4日作出了(2018)沪0113刑初230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石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执行机关上海市南汇监狱于2021年6月3日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审理期间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2日对本案依法予以...
被告人石宇峰,女,1995年5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暂住内蒙古自治区。辩护人李建明,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长检刑诉〔2021〕6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宇峰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1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曲某某,被告人石宇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现...
被告人石宏梨(自报,男,1991年10月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贵州省,暂住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1]87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石宏梨犯介绍卖淫罪,于2021年6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须洁慧、被告人石宏梨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石艳梅(曾用名石艳莉,女,1987年9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在四川省广安市。辩护人沈忱,上海问学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嘉检刑诉〔2020〕36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荆建伟、石艳梅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于2020年1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某2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荆建伟、石艳梅及辩护人谢政武、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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