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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76-90 共查到法学 沈阳相关记录884条 . 查询时间(0.14 秒)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再审申请人无须支付被申请人工资27,000元、经济补偿金30,000元及报销款和采暖费6,643.12元;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一)一、二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沈聪入职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系认定事实错误,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入职时间及被申请人自认的入职时间为2015年8月完全矛盾。(二)再审申请人单位第...
再审申请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瓦房店市龙昌玻璃钢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41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福库公司申请再审请求:1.撤销原判,支持福库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好希仕公司承担。事实与理由:原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原一审判决认定“关于福库公司提交的权利图片、侵权及好希仕公司获利图片、委托代理合同、银行回单、发票能够证明福库公司拍摄图片、好希仕公司使用图片的情况及福库公司维权费用支出,但不能证明好希仕公司侵犯了其拍摄作品的独创性……”原一审法院...
再审申请人沈阳和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和贺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刘阳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845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和贺公司申请再审称:根据其公司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刘阳的工资构成为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并给予自愿不缴纳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员工每月补助费500元,应退回和贺公司发放的2021年1...
再审申请人鞍山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沈阳春天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24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国美公司申请再审称,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存在严重错误。1、原判决中认定“原被告双方多次达成...
刘树根申请再审称,刘树根是企业员工与被申请人本企业法人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刘树根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司法解释:劳动者已具备退休条件,但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并不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劳动者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劳动关系处理。因此一审、二审裁定书应是劳...
曹秀东申请再审称,一、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鉴定文书隐瞒并且否决原告6月2日做过超声波检查的事实,鉴定为误诊。实际是漏诊错诊。二、原判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篡改病历,曹秀东积极配合治疗,没有过错,鉴定文书鉴定为同等责任错误。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应该负全责。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综上,曹秀东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赵玉德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1民终3839号民事裁定书,确认自1968年1月至2009年11月期间与沈阳市浑河农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玉德与沈阳市浑河农场现岗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由沈阳市浑河农场给付:1.工资127800元(2004年1月至2009年11月);2.给付养老保险金企业承担部分26946元(2004年1月至2009年11月按每年社会平...
和道餐饮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东方瑞祥公司因和道餐饮公司违约于2019年3月1日发出《违约告知函》正式通知解除租赁合同,返还房屋,行使解除权的意思表示明确,本案合同于2019年3月1日解除。两审判决由和道餐饮公司支付2019年3月1日解除合同后的租金,并将案外人租金起付日2020年10月16日认定为合同解除之日,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在合同终止后,和道餐饮公司通知东方瑞祥公司以保证金抵销10万元违...
供暖公司申请再审称,一、二审法院认为电费支付主体为服务公司,而非合作社是错误的,因为实际用电房产泰山小区二次加压泵房的所有人是合作社。现今供暖公司可以提供新证据2012年11月19日合作社向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针对泰山小区二次加压泵房启用维修基金的申请文件:《关于申请使用维修基金改造二次加压泵房的报告》,可以证明泰山小区69号二次加压泵房是归合作社所有。一审中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春辉承认自20...
申诉人沈阳市于洪区平罗街道富强村民委员会因与被申诉人王景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民再278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辽检民监[2021]21000000112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再审申请人沈阳中意商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公司)及原审第三人大连爱尔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凯公司)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12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中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人金典王氏房地产开发(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典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建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辽民终1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金典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
再审申请人刘敏因与被申请人沈阳中鼎致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公司)、沈阳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胡定海、郑晓中、陈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3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刘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
再审申请人李树金因与被申请人沈阳中鼎致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沈阳中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公司)、胡定海、郑晓中、陈敏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辽民终45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李树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李树金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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