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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沈阳市于洪区相关记录42条 . 查询时间(0.165 秒)
赵景海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及沈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17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赵景海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爱新,于洪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艺文、王晓溪,沈阳市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晨普、宫理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旭,辽宁申盟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洪区政府因唐秀英诉其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决定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初432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曹军申请再审称,(一)原审法院对涉案房屋来源未查清,导致未能正确处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申请人购买的房产是第一被申请人(原名沙岭镇政府)建造并出售的房产,不是裁定书中法院认定的由第二被申请人建设的,二小区的房产。房子是第一被申请人建造的唯一一栋楼,不是开发商的小区房子。因此作为销售主体的第一被申请人,有因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未依法依约办理房屋产权证,而承担赔偿违约金损失的义务。(二)申请人与第一...
再审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铁路地方专用线维修工程队(以下简称于某铁路维修队)因与被申请人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于某执法局)行政赔偿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行赔终3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于某铁路维修队申请再审称:生效判决已确认被申请人强拆行为违法,原判决认定被拆建筑物系违法建筑主要证据不足。原审判...
造化卫生院申请再审称,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2018年5月治疗的“心梗疾病”与造化卫生院2010年1月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一)一、二审法院在判决中认定的基本事实,即被申请人治疗“心梗疾病”的费用系(2015)于民一初第02534号民事判决书中“糖尿病”的后续治疗费用,缺乏证据证明,依法应撤销原判发...
申诉人沈阳市于洪区平罗街道富强村民委员会因与被申诉人王景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民再278号民事判决,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辽检民监[2021]21000000112号民事抗诉书向本院提出抗诉。
沈阳市可梦天尊家具厂(以下简称可梦天尊家具厂)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于洪新城管委会)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4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可梦天尊家具厂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遇阳阳,被上诉人于洪区政府的委...
沈阳市铁西区睡美宝家具经销处(以下简称睡美宝家具经销处)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于洪新城管委会)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5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睡美宝家具经销处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遇阳阳,被上诉人于...
沈阳市铁西区川汇源酒坊(以下简称川汇源酒坊)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于洪新城管委会)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4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川汇源酒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遇阳阳,被上诉人于洪区政府的委托诉讼...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海菱灯饰经销处(以下简称永昌海菱灯饰经销处)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沈阳市于洪区于洪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于洪新城管委会)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4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永昌海菱灯饰经销处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遇阳阳...
杨桂娟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阳市政府)撤销征收补偿最终意见及复议决定一案,于洪区政府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19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于2021年4月12日对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上诉人于洪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舒、赵凯,被上诉人杨桂娟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飞,一审被告沈阳市政府的委...
黄长聚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沈阳市政府)征收补偿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20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黄长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常青,于洪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艺文、王晓溪,沈阳市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晨普、王佳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高云海因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征收补偿决定及沈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188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二审期间,高云海以其已与于洪区政府签订《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房屋产权调换)》为由,于2021年2月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商士德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及一审第三人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沙岭街道办事处)不履行征收补偿职责一案,商士德与于洪区政府均不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100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2月25日,被告于洪区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原告房屋在征收范围内,2014年6月被...
王凤玲诉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于洪区政府)撤销征收补偿最终意见一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9日作出(2019)辽01行初523号行政判决,王凤玲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上诉人王凤玲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洪彪,被上诉人于洪区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凯、刘舒到庭参加询问活动。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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