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1-2 共查到“判决文书 香河京御房地产开发”相关记录2条 . 查询时间(0.182 秒)
王丽宏申请再审主要称,(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是以电子方式进行交易的,并没有签订过任何纸质合同、协议。对相关签字申请鉴定的举证责任应为被申请人,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提交相反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仅与售楼处的人员见过一面,原审断然认定相关合同、协议和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不合法。(二)申请人认购的项目名称与被申请人预售许可证中项目名称不一致,应认定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