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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 1-15 共查到法学 政府信息相关记录106条 . 查询时间(0.424 秒)
沈阳市圣宝活性炭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宝公司)因诉沈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1行初366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圣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冯金香、委托诉讼代理人乔洪兴,被上诉人沈阳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智、吴锦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史秀英因诉辽宁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的(2019)辽01行初38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史秀英于2019年1月11日向辽宁省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1、中发〔1993〕7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
上诉人(一审原告):史秀英,女,1951年8月31日出生,汉族,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辽宁省人民政府。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法定代表人:刘宁,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史秀英因诉辽宁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2日作出的(2019)辽01行初38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
上诉人马季萌上诉称:上诉人在一审中根据被上诉人的指引去登记事务中心查询了相关材料,但是登记事务中心没有提供马长顺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也不知道不动产权属证号信息及发证机关,只有不动产登记原始凭证,且不愿出具查询结果证明。但马长顺原始登记资料没有登记在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上,不符合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若被上诉人处没有上述资料,应告知具有上述资料的相应机关。故上诉人坚持要求被上诉人及其下属登记事务中心...
上诉人李韶上诉称:上诉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对上诉人具有重大影响,上诉人的申请符合《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的要求。原审认定上诉人的申请性质上属于咨询错误,请求撤销原审裁定,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被上诉人虹口房管局辩称:因上诉人的申请属于咨询,被上诉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又因涉案房屋的承租人信息系公房租赁信息,根据便民原则告知上诉人可向该处公房管理单位宏阳物业公司咨询。被上诉人作出的被诉函复不产生外...
原告上海金恺塑胶机械厂诉被告上海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2021年3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本院审理过程中,原告上海金恺塑胶机械厂于2021年4月1日以本案没有继续诉讼的必要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上海金恺塑胶机械厂申请撤回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
上诉人张惠珠上诉称:上诉人系于59131号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前往征收部门得知协议已签,并在上诉人要求下用手机拍摄了59131号协议;上诉人在房屋征收分割民事诉讼中获知流水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以下简称91631号征收补偿协议)的存在,上诉人作为被征收房屋的权利人,有权通过信息公开方式查明虹口房管局是否同其户签订了...
上诉人沈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及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20)沪0106行初59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3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沈领到庭参加诉讼,被上诉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的委托代理人何惠明、周丽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的委托代理...
曦瞳家具店等24户上诉人上诉称:青浦区政府深度介入“绿地市西科技园”取代“吉盛伟邦国际家具村”的运作,青浦区政府答复称信息不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被上诉人委托代理人并非区政府工作人员,不具有出庭资格,原审审判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原判,改判支持原审诉讼请求。被上诉人青浦区政府辩称:其针对曦瞳家具店等24户所申请的信息描述,先后通过纸质查找、电子检索、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人民政府...
再审申请人马秋润因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行终65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马秋润申请再审主要称,原判审理程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撤销原判,依法再审。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答辩称,本次信息公开程序合法,工作人员以电话方式(录音)通知申请人做了延期处理。对申请人申请事项...
刘加奎因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顺义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京04行初1379号行政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李帮君因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西城区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作出的(2019)京04行初1642号行政裁定(以下简称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马太因政府信息公开一案,不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19)京04行初642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郑栓柱,男,汉族,1970年12月2日出生,山西省曲沃县。托代理人高占强,北京市永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临汾市人民政府,住所地临汾市尧都区。法定代表人岳普煜,该市市长。委托代理人贾民远,临汾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上诉人郑栓柱因临汾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一案,不服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临行初字第4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创设及其有效实施,关乎政府的透明性、公正性和有限性的建设。作为中国西部内陆地区,陕西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但研究数据也显示存在着缺乏权威的规范化指导和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公众参与不足、人事编制和相关制度的衔接配套不完善、救济效果不佳等问题。因此,应当建立权威的规范化指导和有效的综合协调机制、推动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完善人事编制和相关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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